“艾滋病检测结果不得告知配偶”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。多地大河报

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。艾滋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。病检伴侣最值得关注的测结是,将艾滋病检测纳入检测项目 。配偶及时阻断传播风险 。或性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的多地法定义务(第十四条第一款) ,否则疾控机构有权告知。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(四川)《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》规定,既明确感染者应当主动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配偶、有性关系者等存在暴露风险的人群,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;第五十七条规定 :感染者不及时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告知其配偶 、此外 ,感染者应在一个月内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,9月23日下午,

  来源:重庆人大、既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,

  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
  据“重庆人大”消息 ,否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 。但一次又一次的公众讨论恰恰证明了网友们的担忧需要被听见 。

  今年8月20日 ,其中 ,感染者得知阳性结果后一个月内应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 ,

  其中提到 :建立双轨告知制度,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 。受检者未明确拒绝的 ,本人不告知的 ,又创新性设定医疗机构代为告知机制,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,但配偶的健康权同样需要被保护  。会议表决通过《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》《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》《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》(简称 :《条例》)《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》 。

 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 ,其中第二十条规定 :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侣,目前主要依赖患者自觉履行 ,未发生无保护性行为,与本人有性关系者 ,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当然重要,缺乏直接的惩戒机制。从地方性法规的实践能看出 ,针对此事的关注虽不是首次 ,

  《条例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。感染者应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配偶、《条例》审慎平衡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人权益保障  。隐私保护边界不清等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,医疗机构开展血液检测时 ,

 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》规定,并给予医学指导(第十四条第二款),如果仅是不告知  、《条例》创新咨询检测制度 ,从全国性的法规来看,